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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被連罵了兩天,今天居然再度出擊,還真的是我心未死。他今天提出了另一個新論點,他的意思是:目前受法律規範的總統親屬關係,是基於異性婚姻基礎,如果總統隱匿性傾向,將會增加社會監督總統親屬關係的困難度

施明德再投書 籲蔡英文說明性向

又是一番聽起來很有道理的說辭,不過仔細想一想,真的是這樣嗎? 其實又是個矛盾的說法,在我看來重點不在“異性”,而應該在“婚姻”兩字。所謂的配偶指的應該是有婚姻關係的另一半,所以不論是同性戀或異性戀,假使他/她和伴侶沒有簽那張紙,法律就是管不到。這解決的方法不應該是修法嗎? 難道假設別人是同志並逼迫她出櫃就能讓他的疑慮弭平?!

因此,他以這點為前提來解釋他為何要質疑蔡英文的性向合理嗎?

一點也不!!

當然,他所提出的問題是值得思考的,尤其在陳水扁和吳淑珍這樣血淋淋的例子出現之候,但如果是這樣的話,他應該問的是蔡英文的交往狀況而不是性向,因為就像我前面提到的,無論這個令一半是男或是女,在他的前提下都會產生問題,性向根本不該是重點,但是他還是堅持自己的質疑沒有問題,所以他不說不錯、多說多錯,今天投書不過是自曝其短,並再次證明他這次的質疑是有針對性的:他是針對單身,或是說針對單身的政治人物,我們更可以說是針對單身的蔡英文。

公眾人物的言行可供公評,對於這件事社會上可能有不同的聲音或不同的看法,不過我個人是非常不認同的,他今天多餘的說明只是再次讓人看清他藏在潛意識的歧視,如此罷了。

 

P.S.如果施先生覺得他想當總統,那就請跟許信良先生一樣,大聲的說出來,這樣大無畏的精神反而令人敬佩; 話那麼多,那麼嗆,又來個什麼“我心不死”連署活動,難道還想要享受那種大家拱你出來選的氣氛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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