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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面的音樂品味和我在大部分時候有著極大的分歧,導致我的耳膜不停的受到攻擊,但也不能說沒有收穫。
我發現,偶像歌星(也就是不太會唱歌的人),應該盡量避免唱抒情或是比較慢版的歌曲。唱快歌的時候,每個字唱的都比較短,沒有拉尾音等技巧的需要,加上樂器上的選擇還有節奏的關係,而聲音的缺點以及技巧的缺乏不易被明顯的聽見,就算有,也都在吵雜的音樂聲中被遮掩住了。反之在唱慢版歌的時候,同樣也是因為編曲樂器使用等關係,聲音的瑕疵還有肺活量不足等等使他們不夠格成為專業歌手的缺點都被大大的突顯出來,再加上歌唱節目評審最喜歡指出的:“唱歌沒有放真感情進去,只是裝樣子”的致命缺點,使得我在聽到羅志祥的 “習慣就好”還有潘瑋柏的 “無重力”時有一種被生化武器攻擊的感覺(尤其是習慣就好的最後高潮,“歐歐歐”那段,真是OMG)。
身為大牌的他們,想必自我感覺都非常良好,不過唱片製作人既然有收錢,對這種身為門外漢的我都聽的出來的東西,你們不可能一點感覺都沒有,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如果你不敢也說不出實話,最少後製認真一點吧!!
而且我真想有一天可以看到這些人去上上選秀節目,看看那些老師會說出什麼樣的評語,也順便讓參賽者知道評審說的什麼唱片界很難混之類的都是屁話,他們都可以了,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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