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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在台上脫褲子有什麼好酷的,而且看新聞他自己也說他不知道彩排過幾次了,要怎麼脫才會怎樣怎樣的,這樣經過設計而且純粹只是要討好他的目標讀者的宣傳行為,是要致什麼敬? 又到底哪裡有趣? 而且都已經32歲,還在說別人是無聊的大人,這已經超越了保有赤子之心的程度了,幼稚!是幼稚!

 他說他們這樣才,是有趣的孩子,那跟他同輩的我覺一點都不,我也是無聊的大人? 然後又扯大人都不聽小孩子的想法之類的老套鬼話,先不說32歲的人還在當小鬼頭的代言人這件事適不適合,如果小孩子的想法都是這種又酷又屌的爛東西的話,那能怪別人不想聽嗎? 一直以來,社教團體一直呼籲成人要傾聽孩子的心聲,但是我想他們並不是要叫父母囫圇吞棗的接受這些狗屁。 

天馬行空的應該是想法是創意,而不是行為以及觀念,不要一直企圖美化自己的行為,虛偽地假裝跟年輕人站在同一邊,但是完全不負責任。我很驚訝每個世代的青少年喜歡的東西其實都大同小異,十年前的ASOS也愛來這套,沒想到類似的言論還是一樣是廣受現在的年輕世代崇拜。與其說是崇拜他們本人,倒不如說年輕人嚮往的其實是他們言行中那種看似特立獨行、自我中心,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好老派的台詞),問題是只有很少很少部分的人,可以靠“有趣”過日子,當你的追隨者出社會發現這個世界並不如你所說的自由,隨之而來的將會是更大的挫折感,這樣你還覺得你所提供的是救贖嗎?他們或許需要有個人能跟他們站在相同立場,但是除此之外,這個人也應該有責任要指引他們一條正確的道路,這不對嗎?

這是個真實的世界,不是每個人都像你能住在Neverland,做個你自認的有趣的孩子。靠著你的粉絲賺進大筆版稅還有演講費是你的實力,但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在你除了一個字的人生觀和讓青少年發出空洞的“很屌”的行為之外,請想想還有沒有其他更重要的事可以提供給你的讀者或是聽眾,這樣就是功德無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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